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动迁安置房,现在要办理产证,开发商要我们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原因是当时

    动迁安置房,现在要办理产证,开发商要我们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原因是当时动迁我们不在动迁范围内,如果现在不付额外费用,就让我们把房子退回。有预售合同,房子目前已经入住,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将房子收回? 北京市

    开发商 房屋预售 安置房 动迁 举报

    提问者:ask9617752649

    发布于2018-07-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ask5683032942 丨Lv 1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已经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对于房屋的价款是否已经约定好,若已经约定好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即可,开发商拒绝交付房屋的,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交房并办理过户。
    +1 2018-07-25 举报
  • ask4336632395 丨Lv 1
    1、既然已签订相关协议且有相应预售合同,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履行合同。2、其要求的额外费用,关键看是否有相应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等,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及投诉处理,3、若经交涉无果在,则可以依法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产权证办理事宜。
    +1 2018-07-25 举报
  • 褚国宝 丨Lv 3
    你好我可以帮助你
    +1 2018-07-25 举报
  • ask4761040690 丨Lv 1
    这个要具体看一下你们预售合同中的约定。
    +1 2018-07-25 举报
  • ask7780358738 丨Lv 2
    你们当初是怎么和动迁组协商的
    +1 2018-07-25 举报
  • ask6991211823 丨Lv 0
    开发商无权收回,可诉讼
    +1 2018-07-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