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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江西万X职工,我们(来自伊犁家属楼小区)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X职工,我们公司在2002年X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生活用地,建了家属楼卖给职工,职工已办不动产权证,注明: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现在在我们再转让给非职工时,政府要叫我们补缴土地出让金,请问律师,这合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北京市

    商品房 产权证 土地出让 土地 举报

    提问者:zyang63

    发布于2018-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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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不死鸟之都 丨Lv 3
    你好,不合理的,举报的
    +1 2018-03-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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