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对方“爱人去世”是否算“不可抗力”?
在中介的介绍下,2017年11月初,本人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前期,双方按照中介安排的时间进行了购房资格审核,网签,申请银行贷款等事项。2018年1月初,我收到房屋管理局的短信通知,监管资金已经全额到账,立刻通知中介,为双方安排时间进行缴纳税费并过户。但过了两天,房主打电话说自己的爱人去世了,不愿意卖出此房屋。后来了解到还有成年的继女牵扯进来。虽然房主爱人去世前留下遗嘱说把房产完全留给房主,但房主以与继女存在争议为由,无法执行合同。在中介的调解下,也无法达成协议。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方现在已经完全违约了。但合同规定中有关于“不可抗力”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的约定,请问这种情况,对方“爱人去世”是否算“不可抗力”?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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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433577266
发布于2018-03-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