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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158983397 丨Lv 1
    你好,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也就是说,军产房向地方转让,依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定,应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军产房买卖之前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或争议起诉到法院前经过总后勤部追认的,法院应认定为有权处分,军产房买卖合同有效,否则应按无权处分认定处理
    +1 2018-01-02 举报
  • 买房早知道 丨Lv 3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数量多少,凡军队房地产同地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的转移变更由总后勤部审批。也就是说,军产房向地方转让,依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的规定,应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军产房买卖之前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同意或争议起诉到法院前经过总后勤部追认的,法院应认定为有权处分,军产房买卖合同有效,否则应按无权处分认定处理。
    +1 2018-01-02 举报
  • 黎文豪 丨Lv 3
    由于军产房是部队而不是专业开发商进行开发,在项目操作经验、规划设计、工程管理乃至物业管理等方面总会有所欠缺。这还不算是大问题,最让人担心的是:军产房售出后由其自身房产管理机构颁发其内部产权证件,转让备案也是由军队内部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这种自己管自己的方式很难让购买者放心。军产房买卖合同是由开发单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拟定的,但如合同中对不能按时入伙,开发者应负的责任并无约定。在商品房交易中,出现此种情况可以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但此项法规并不适用于军产房,军产房不在地方部门管理范围之内。同集资房、微利房相似,由于历史的、政策的原因,军产房也是一种产权特殊的房产。军产房毕竟是一种极其特殊的房产形式,同商品房市场每年上千万平方米的供应量,军产房供应量微乎其微,另外,此类项目大多规划为一栋住宅楼、一栋办公楼,其中办公楼部分一般为部队单位自用,部分住宅楼项目对外发售。因此军产房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力有限。
    +1 2018-01-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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