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买方故意做低网签合同,卖方可以拒绝并撤销原三方合同吗?
1.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中介合同两个月以后,到了网签和批贷环节时,卖方发现网签合同上金额比原来中介合同总金额低了61万元,因此卖方拒绝在该做低价格的网签合同上签字,而买方和中介已经在网签合同上签字并提交。中介一再却说我,这个不是阴阳合同,这个属于法律认可的合理避税,他说只要网签价格高于地区过户指导价,审核都会通过,而且一直如此操作没有发生问题。2.另外,中介拿出一份首付证明:上面写着卖于某年某日收到买方支付的首付款200万元,让卖方签字。但是卖方除了定金5万元以外,实际并未收到该笔首付款,因为合同约定过户当日才会支付首付款。卖方拒绝在该首付证明上签字,中介说耽误的时间都是卖方自己造成的,有可能拖到明年,反正合同没有规定贷款下款的时间。请问这种情况下,卖方该怎么办?卖方拍摄了网签合同做低价款部分的照片,卖方可以要求解除三方合同不卖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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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011569793
发布于2017-08-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