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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551850742 丨Lv 2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如,除了另有约定的,按份额共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10 2017-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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