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https://m.fang.com/ask/ask_2790647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7906474
-
我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
本人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房价上涨卖家不想卖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于买方。若支付的定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负责赔偿。因任何一方书面材料、相应证明证件不齐或税费不足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办理均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该房产成交价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问题:我能要求卖方偿还双倍定金,并且还我违约金么?我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么?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举报
提问者:ask1169529781
发布于2017-06-24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