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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天津买房,通过中介认识卖房张某,房子103平,总价114万,3月20号签订一张定金条《由张某和我们签字定金条》4月1号到5号我们一直咨询中介接下来办什么流程?

    在天津买房,通过中介认识卖房张某,房子103平,总价114万,3月20号签订一张定金条《由张某和我们签字定金条》,交啦10万定金《抵总房款》再交1万中介费,1万几的评估费,办理完回去等通知张某说房子有尾款需要20天左右清尾款再办后边手续,过啦10天天津出政策限购,而且我们刚好是外地买首套房,中介通知我们连夜去办网签,签网签的时候原房主王某拿着身份证来和我们办网签,网签费需要交5000,办完网签中介让回来等消息,4月1号我们收到房管局网签信息.4月1号到5号我们一直咨询中介接下来办什么流程,只是说等消息,直到4月5号晚上8点张某打电话说自己手头周转不开意思让我们必须再交10万不然不会顺利让我好过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价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ask9449762061

    发布于2017-04-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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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7822516825 丨Lv 2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的~
    +1 2017-04-08 举报
  • ask991913755 丨Lv 2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 2017-04-08 举报
  • 轻舞曼歌 丨Lv 3
    你好,既然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可以起诉对方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尽快起诉。本律师开庭提供法律帮助。
    +1 2017-04-08 举报
  • ask5671462786 丨Lv 1
    你要问什么问题?
    +1 2017-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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