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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意购买一间商铺,交了首付款18万(总价60万),没有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有意购买一间商铺,交了首付款18万(总价60万),没有签订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交钱后,开发商只开具了收据(收据上没有定金字样,只写“xxx交来xx号铺面房款18万”),现在我不想买了,想退回交的首付款十八万,开发商不同意,说我违约了,不予退换。可是我和他没有签订任何协约啊,怎么说我违约呢?我该怎么办?求助!急急急! 北京市

    房价 认购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ask8151272143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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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792869818 丨Lv 1
    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如果不退还可以诉至法院要求退还。但是你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1 2017-03-15 举报
  • lucy_kaka 丨Lv 4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
    +1 2017-03-15 举报
  • ask7921714631 丨Lv 2
    你好,“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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