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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卖方,合同总价230万元,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纳足够的资金监管,合同约定需在2月10日前把首付款110万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但是买方只监管了95万,这样可以证明对方违约吗?如果我现在不想将房子卖给对方了,合同有约定只需赔付买方双倍定金,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合同。这个约定有法律效率吗?法院会否判定强制执行或者支持更多的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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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uyue0105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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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792279346 丨Lv 1
    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3-10 举报
  • ask1627684490 丨Lv 1
    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买方要承担责任。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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