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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卖方,合同总价230万元,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纳足够的
我是二手房买卖交易中的卖方,合同总价230万元,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纳足够的资金监管,合同约定需在2月10日前把首付款110万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但是买方只监管了95万,这样可以证明对方违约吗?如果我现在不想将房子卖给对方了,合同有约定只需赔付买方双倍定金,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合同。这个约定有法律效率吗?法院会否判定强制执行或者支持更多的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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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iuyue0105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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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92279346
丨Lv 1
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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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627684490
丨Lv 1
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买方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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