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新商品房预售,和开发商签了购房认证书并且交齐首付和税金,直到2017年2月底开发商还没有网签备案出合$https://m.fang.com/ask/ask_2477936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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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品房预售,和开发商签了购房认证书并且交齐首付和税金,直到2017年2月底开发商还没有网签备案出合
新商品房预售,和开发商签了购房认证书并且交齐首付和税金,直到2017年2月底开发商还没有网签备案出合同,开发商总是让我等一段时间,说是房管局的问题,直接影响按揭贷款利率和进度(2017/2/10天津市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我想通过法律途径退房并且让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损失,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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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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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26610878
丨Lv 2
您好,开发商的所谓理由不应该对您产生作用和影响,您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就有权利按照正常的购房手续进行,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程序滞后,应该对您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您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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