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尽告知义务
我15年购买从开放商处签订购房合同,16.1月份拿到房屋钥匙,17年2月份办理好产权证,当地有政策在15年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拿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购房补贴,在办理补贴的时候才发现,此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了,也就是之前有人和开发商签订过购房合同,后来又撤销了,那如果有备案过,我们就没办法办理补贴,当初我们15年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销售也没人告诉过我们之前卖过,现在和他们沟通关于无法申请购房补贴这个事情,他们现在给的答复说:“售房给你们的时候已经告知此房曾经做过销售,”,请问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如果坚持说告知过此事,而我们确实没有听到过他们的说过此事,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对我们有利吗?我们要不要出具证明文件来证明我们不知晓此事呢 北京市
更多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屋备案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9068415622
发布于2017-02-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