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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未尽告知义务

    我15年购买从开放商处签订购房合同,16.1月份拿到房屋钥匙,17年2月份办理好产权证,当地有政策在15年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拿房产证去房产局办理购房补贴,在办理补贴的时候才发现,此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了,也就是之前有人和开发商签订过购房合同,后来又撤销了,那如果有备案过,我们就没办法办理补贴,当初我们15年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销售也没人告诉过我们之前卖过,现在和他们沟通关于无法申请购房补贴这个事情,他们现在给的答复说:“售房给你们的时候已经告知此房曾经做过销售,”,请问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如果坚持说告知过此事,而我们确实没有听到过他们的说过此事,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对我们有利吗?我们要不要出具证明文件来证明我们不知晓此事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房屋备案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ask9068415622

    发布于2017-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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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sk8563045791 丨Lv 1
    需要对方对已经告知的情况进行证明,对不知道的情况是无法进行证明的。
    +1 2017-02-18 举报
  • ask4421055023 丨Lv 2
    协商不成可起诉。。。
    +1 2017-02-18 举报
  • ask2642211265 丨Lv 1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1 2017-02-18 举报
  • ask4015501973 丨Lv 2
    个人认为无法维权了,是这个政策理解有问题,备案了只说明有卖得的可能,撤销了就说明没有成功卖掉,只要该套房子没有领过补贴,就不应该拒绝您的补贴要求,因为该套房子没有领过。
    +1 2017-02-18 举报
  • 伊乡热线 丨Lv 4
    可以起诉一般
    +1 2017-02-18 举报
  • ask1904707035 丨Lv 1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1 2017-02-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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