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来自葫芦岛经济适用房小区)
你好,我在仙林看上一套房子 这房子是开发商的预留房但已过到个人名下 68平方 我想问一下 我除了交房款外 还需要交那些钱 ,交易不通过路人介就开发商跟我自己办。另外在交易的过程中我需要注意什么? 银行下贷款是下到我个人的帐上后再有我交给对方 还是就直接下到对方的帐上? 他这个土地是划拨性质的 这有什么问题吗?? 他跟这种交出让金的土地性质有什么区别??回复:你好,《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应该是该房产原为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公房,或经济适用房,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你买到的房屋已经可以更名过户,那说明该房产已经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只要你拿着办理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及一些相关的资料,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将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成为出让的,并相应变更名称。这样需要交纳的出让金各地对住宅的政策是不同的。所谓风险的话,就两点,一是你买的房子价格是全额价款,包括你要交纳的出金,这样你会损失一部分。二是该房产还没有到可以办理过户的要求,那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现在如果对方能过户给我 我在不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 能办理过户卖给下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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