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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购买房子38万,1月份预付定金4万,3月份付14万,双方口头协议在3月份交齐30万,房主把所有权证给我,后付清8万把房子交给我。因各种原因我未付清余款。6月份付清了余额。但房主要求我付他借钱利息3万,我照付了。现在他未交与我所有权证,还一直住着房子,现在他要求我分担他办理产权证的一半金额。他这样做合理吗?我付给他那么多利息有理吗?我该怎样做?敬请告知!

    定金 贷款 房屋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w_w_l_y_x

    发布于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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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xyyjjhh 丨Lv 0
    对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利息3万过高.按照购房合同确定办理产权证时双方所承担的费用.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1 2011-05-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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