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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请问这份合同是不是主体就不合法;3、我如何拿回1万元定金呢?

    我于2009年7月2日签订了一份户头房的转租协议,协议约定总价123000元,首付1万定金,其次10万于2009年7月8日去产权单位更改承租人后支付,最后在交房后支付余款。还约定了一条,就是因产权单位的原因致使我们不能转户,双方都不违约,退还1万元。注:到了2009年7月8日因为产权单位经办人的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更改承租人,后也没有任何书面的补充协议再行约定过户时间,那能不能说这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已经失效。

    房价 定金 转租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emailsj

    发布于20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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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zxxokok 丨Lv 0
    你们之间的合同属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条件是需出租方同意办理转租过户手续,如果出租方没有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合同则不生效,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对方须退还你交付的1万元,其他的问题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1 2011-05-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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