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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我们和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的居间协议,我爸因为有事情没有在场,是我签字的,产权证上就我爸一个人的名字。在卖方子的时候,我们和中介说好的:1.我们空调、淋浴器什么都不送的,所以协议上附属设施栏都划掉的(本来中介是空着没写,我硬逼着他们划掉的)。但是合同上中介写上附属设施都送给买家。2.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等,因为我爸和他们说好所有东西都不送的,但是那天我爸不在,中介和我说维修基金没有多少钱的,煤气、电话初装费别人都送的,所以我也就同意了说这些计算在房价内,但具体的签合同的时候再谈。但是原来维修基金有4000多块的,其他初装费也很贵的。所以签合同的时候我们不同意送给买家。3.协议上写好在合同签订7天日,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合同里只有写了买家如果无法付款,逾期一天要赔多少多少钱,但是没有对买家付款的日期做具体的规定,并且写买家在6月5日前备齐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今天才4月18日,这个与协议上的日期相差太远了吧。所以我们就不肯签这份合同了。在协议签好后我们收取了2万元定金,协议上规定,如果卖家违约需要定金退一赔一,还需要向中介支付买家和卖家两边的所有中介费。请问,如果中介去法院告我们的话,我们会输吗?

    房价 购房 定金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伴奏改版很多

    发布于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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