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定金不退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我在今年10月20日和一个买家谈好出售一套二手房,买家付了3万定金给我,我写了一个收条给买家(放在中介),收条内容就是写本人收到某某某转来买房定金3万,也没有约定交易日期,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三方(买家卖家中介)口头约定房产证下来后交易过户(因为当时我的一部分按揭款还没有还清,需要做解抵押)。后来买家打来电话说资金出现问题,想延后到第二年3月初进行交易。我因为急着用钱且交易时间太长没有同意,仅同意房产证下来后7天内如果无法完成交易就取消交易,当时因为担心买家胡搅蛮缠不同意就头脑发热提出如果交易无法进行可以退给他1万定金。买家同意了这种方案,后来房产证下来后7天后,买家还是无法凑齐交易需要的资金从而无法完成交易,向我索要那1万定金而且态度恶劣,我当时没有钱就没有退,而且也不想退。后来我和中介沟通认为既然交易已经无法进行,我当时写给他的定金收条需要收回,中介同意,于是我收回了之前的定金收条。我现在不想给买家退这1万了,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吗?如果买家起诉我他会胜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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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892691582
发布于2017-02-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