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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退房咨询

    本人于去年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30%,贷款23.6万,根据本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应于2014年7月30日前交付该套商品房给我,现仍未能交房。依据合同中第九条第1种(2)方法规定:逾期超过18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我已经还了贷款一年,开发商应该支付给我哪些费用?我应该如何通知开发商退房才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房屋预售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芸若

    发布于2017-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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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三山龙 丨Lv 3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进行通知,违约金过低可要求相关利息损失,建议你带齐相关资料详细面谈分析案情,以便正确处理
    +1 2017-01-28 举报
  • 九分完美 丨Lv 1
    依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1-28 举报
  • chen0596cong 丨Lv 4
    按照你们签订的合同处理
    +1 2017-01-28 举报
  • hsj283 丨Lv 5
    你好,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向你支付违约金的,你要解除合同,开发商不同意的话,就会有争议,解除合同没有那么简单的,可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法律在身边——田鲁剑律师。
    +1 2017-01-28 举报
  • guilunmei 丨Lv 4
    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
    +1 2017-01-28 举报
  • whanwff1 丨Lv 0
    你好,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
    +1 2017-01-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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