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我签了一份商品房认购书

    5.1日签的本认购书并已支付定金5万元整,按揭付款方式:30%,自签订之日起7天内一次付清,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余房款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并保证在自签到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日起7天内提高交完整的按揭手续资料。其中本认购书第4条,关于定金的约定: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抵作房款;如甲乙双方在约定签订《商...合同》的时间内,甲方已将物业另售他人,甲方就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签订《商...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甲方可将物业另售他人。问题1:明天是最后期限,可今天甲方电话通知可延至10日交款。这种通知方式,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是否应该在明天最后期限,让甲方书面开出“延期交款通知单”,不然我乙方不成违约方了?定金退不回,也没证据了?2.如果明日去交款,甲方没有我的本栋楼的预售许可证,属于甲方违约,我是否有权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3.我明日去交涉时,需不需要带位律师帮我做相关的取证工作?

    按揭贷款 购房 认购 物业 举报

    提问者:jinwennan930

    发布于2011-04-02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TonyMilt 丨Lv 0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11 2011-04-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