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二手房买卖合同,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签定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当时与房主约定附地下室一间,但并未写进合同当中。现房主在收了我们38%的首付款之后,中途反悔,想将地下室换成另外一间,面积小一半。当时,房主提出更换的理由是,这一间才是他们真正购买的,有永久使用权,签合同时所约定的地下室并没有永久使用权。基于这种理由,当时我们表示同意更换。但第二天,物业说明地下室都是一样的,并不存在会被开发商收走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求按原来的约定执行,因此产生了纠纷。请问,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写明地下室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这种纠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物业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闽南歌专卖店

    发布于2011-03-22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xieminwu 丨Lv 0
    1、口头约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也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约定。2、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要你就存在该约定提供证据。建议: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先与房主进行协商,其间注意留存证据,特别是对于口头约定的证据留存。如果可以协商解决自然最好;如果不行,准备了证据也会对于你通过诉讼寻求权益保护提供的有利条件。
    +14 2011-03-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