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签了居间买卖合同,给了一万定金,现在不想买了,还用付违约金吗?
被中介忽悠了,看了房子,第二天在中介签的三方买卖合同,给了一万定金给卖家,约定的是45天去过户,到今天是12天不想买了,定金也是要不回来了。但我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或者,守约方选择让我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甲乙双方同意,因以下违约情形而导致该房屋交易、贷款手续无法正常进行的,违约方应各支付守约方违约金RMB:壹拾壹万元整。2.甲方或乙方反悔,不认可本合同约定条款内容的。补充协议里:买家净得57万,中介收3.1万代缴税费和佣金,多不退少不补。因为是满5年不唯一的房屋,中介包税的话,肯定要做阴阳合同,不然中介要亏好几万,原房价20万,我问过卖家税费的事,避税他是知情的。我能以此理由来申述合同无效吗?请专业人士分析一下,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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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东吴网络
发布于2016-12-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