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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未婚,与男友各自出资一部分付首付购房,购房合同由两人签字,房产管理局网签备案为两人名字。男友因在部队户籍被注销,且长期无法回来,已在部队属地办理公证,准备后期贷款手续由我代办。由于男友无住房公积金,只有我有,准备以我的名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男友每月将工资打来作为共同还款人,但前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被拒,说因为无结婚证男女朋友关系不能作为共同还款人。男友部队要求提前一年打结婚报告,即使现在打了结婚报告,短期内也不可能领结婚证。如若要重新以我个人名义签合同,楼盘工作人员说将以前共同签订的合同作废还需要男友本人回来签字同意,但男友部队短期内不可能再允许其休假回来。不知这种情况,该如何顺利办妥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的名字最终是与合同上签字名字一样为我们二人共同所有吗?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楼盘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曲江观涛

    发布于2016-12-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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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tuxiaojing 丨Lv 2
    您好!案情较为复杂,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1 2016-12-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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