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房款纠纷
买房时开发商说贷款很快的,6月初已付好首付,购房合同写的7月13号前,所有贷款手续交齐,6月30日交房,但之前的贷款银行不给开发商贷款了,开发商换了几个银行,中间开发商又和银行衔接,银行11月底才放贷,开发商11月底交房算不算违反合同,要不要付违约金。开发商说要在购房60日内交齐房款,否则买方也要付违约金,但是我们是贷款买房,而且办理贷款的是开发商,我是否交齐房款,取决于他们和银行的沟通啊。还有开始说3万抵6万,说这三万是定金,但是购房合同里没有这三万,只有张收据,写的咨询服务费,这个合法吗?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违约金
定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绿色衣服
发布于2016-12-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