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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这样是不是算买方违约了?

    我有一套房子出售,两证齐全、无任何贷款抵押等法律纠纷。中介带买方来看过后,签了合同并交了一万元定金,但随后买家以各种理由不来交房款,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我想委托中介重新开卖这套房子,但不确定买方是否已经违约,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力,请帮我看下合同。 合同中有以下关于时间和付款的条款 (有括号的均为手写) 甲方是我、乙方是买家、丙方是中介 ========================================================= 第二条: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壹万园整),定金暂由(甲)方保管,定金在第(壹)期付款时冲抵房款。 第三条:购房款分(贰)期付清。 第四条:第一期购房款乙方于(该房于房产交易所交件时)支付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含定金)给甲方。 第贰期购房款乙方于(该房银行放贷当天)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中途违约或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清任何一期房款时,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步骤处理该房产: 一:甲方暂保留该房产十五日,等候乙方付款,但在保留期间,乙方应支付延期利息,每天按应付甲方金额的千分之二计息,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保留期限届满,乙方仍然延期未支付余款款项,即视为自动放弃购置,甲方有权将该房产转卖他人,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在三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毁约如房产证已过户到乙方名下,房产证再转回甲方名下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房地产买卖契约》申报成交价位(参考评估价)。实际成交价以本协议为准。双方约定(2010年12月23日之前)到房产交易所交件。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并受到购房定金之日起生效。 ========================================================= 情况说明:该合同签订于2010年12月16日,并于当日收到乙方定金一万园整,按照第十五条之规定,三方应该在2010年12月23日之前去房产管理局交件并付清第一期房款,但乙方自从交了定金后一直不来办理过户手续和交第一期房款,按他的说法是因为旧房没卖掉,没钱付房款,今天经过三方协商,他还是不能支付第一期房款,今天已经是2011年1月21日,请问按以上合同乙方是否已经违约并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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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天虹帝国

    发布于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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