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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房子份额是多少?

    公房拆迁于2007年12月,拆迁分的三套房子。我公公婆婆还有我丈夫的哥哥和他的女儿一个户口。我丈夫和和儿子一个户口,原来我的户口2003年11月迁进后于2005年11月迁出。拆迁时婆婆到居委出证明,证明我从结婚一直到拆迁都居住在被拆迁的那套房子里。承租人是我的公公。在动迁后我与丈夫离婚,孩子归我。我公公他们写了一份我不曾签过名字的家庭协议书作为办理三套新房产权证的依据。三套房子的归属竟然没有我丈夫 我儿子和我的名字。最为承租人是否他三套房子内都有份额?我和儿子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房子,份额是多少?

    新房 户口迁移 户口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oujianping

    发布于20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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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nwxj88888 丨Lv 0
    抓紧时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款,再不起诉,时效要过了.只要拆迁时有你们的份额,你们的权利就能够得到维护.
    +1 2011-0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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