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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了一份二手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来发现问题:1,二手房居间合同

    签了一份二手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后来发现问题:1,二手房居间合同甲方(卖方)姓名处写的是代理人的名字,即合同上无业主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证等资料;2.一直要不到业主的身份证或复印件资料;3.在追要之下才一步步给出委托书及所谓公证书(公证书只有委托人,无受托人,而且委托人只公证了签名及指模,没公证委托内容),所以怀疑这中间有问题,不想进行交易,能否认定合同无效,如何追回定金?谢谢 北京市

    地产 定金 房地产 业主 举报

    提问者:taohai9817

    发布于2016-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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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tangwuben 丨Lv 1
    如果所述如实,可以起诉卖方无权代理,要求撤销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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