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交房前,开发商否认签订买卖合同

    2005年12月31日,我与贵港市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购买其开发的“世纪经典”的一套房子。之后,我交付了认购款2万元。2006年10月23日,我与开发商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了余下的首期款4.2786万元及办理按揭费用88元。之后,开发商以银行按揭需要为由将合同收回。2007年4月,其它购房者都已入住,我找开发商,开发商却以没签订合同为由不卖这套房子给我了,我该怎么办?我唯一能出具的证据就是交纳定金和首付款的发票,如果打官司能打蠃吗?

    地产 按揭贷款 购房 认购 举报

    提问者:dreamboat920

    发布于2011-01-05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qfly323 丨Lv 0
    你好,现有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议保存好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1 2011-01-0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