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买了一套外冈镇的二手房遇到的问题点
今年1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与卖家签订了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并于当月支付了首付款,由于该套房是有公积金抵押贷款的,但卖家没有将我的首付款作为房款进行还款,所以也就未按照合同规定的4月30日进行过户,贷款等手续。后经再次协商,由我们再筹集资金给卖家,做为房款给卖家用来还款用,本来约好今日(7-27)约谈的,可是卖家突然发短信说违约,不卖了,愿意付违约金给我们,可是我们不想要违约金,只想要房子,如果打官司的话,胜算率高不高?案件问题重点,我们已经跟卖家已经做好了网签合同,以及公积金贷款申请,并且审批已经通过,我们也符合上海购房条件,就差卖家过户的动作了,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要回房子的机率有多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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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bdwnz
发布于2016-07-3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