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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未交房(来自南京江西路小区)

    我于2008年4月4日在薛城区长江西路签了一份买商品预售房的合同,当时交了首付8.8万元,卖方承诺当年7月交房,由于初次买房无经验,在签合同时没写清楚交房时间和逾期不交的后果。一直到现在也未交房,面对房产现状我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依据,预售商品房交房时间最长可以是多长,我所面对的这个事情如果我不想买了可否退房,到底属于谁违约?如果起诉能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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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角色转换

    发布于20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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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音乐狂潮 丨Lv 4
    合同约定不明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催告交房,如不交,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退还房款。
    +1 2011-0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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