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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合同(避税合同)解约中介费索要问题

    甲方为一家单位,乙方为个人,甲已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费2万,甲方为卖方,乙方为买方。甲方为了避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在中介居间情况下又签订了一份变更协议,协议规定乙方支付甲方一部分装修补偿款。变更协议只有甲乙双方签订,中介没有签字。现由于付款方式原因,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同意解约。乙方已支付中介费1万,请问,乙方已支付的1万中介费是否可以要回。未支付的1万中介费,中介是否有权继续索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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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qetn

    发布于2016-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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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CY 丨Lv 3
    中介有权继续索要居间费用。
    +1 2016-07-13 举报
  • niuB 丨Lv 0
    买卖双方解约,不影响中介依居间服务收取服务的权利,买卖双方须继续支付中介费。
    +1 2016-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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