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补办房屋交接书

    本人与1996年购买住宅(该住宅是农民进城集资住宅,但可办理产权),并与1997年交齐房款,拿到钥匙。因个人原因才于2009年办理了房产证,现想把该套房转让。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因当时未有房屋交接书,故要按照房产证上的时间因未满2年,要交5.45%营业税及附加。问这种情形是否可补办房屋交接书?

    购房 营业税 房屋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龙行天下传奇

    发布于2010-12-31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longjessica 丨Lv 5
    尝试向当时的房产开发商补发一房屋交接书。否则,只能按产证登记时间缴纳相关税费了。
    +11 2010-12-3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