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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方拖延贷款时间

    本人为二手房交易卖方, 3月31号我和买方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交了5万定金,4月中旬交了首付(是帮我的房子完成解压的),合同约定,买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之内要办理银行贷款,我们是在4月25号去房管中心送件的,当时买方的资料银行是看过的,是没有问题的,原本5月份是肯定下款的,但是送件过后买方自己又从银行贷了一笔款(这个事情是中介告诉我的),银行在审核的时候发现了,这样的话送件时候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就不够用了,贷款就没批下来,今天6月23号,中介喊我去出件,我想问一下,买方属于违约吗,我能要求他做什么赔偿,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定金 收入证明 举报

    提问者:栗子姐姐

    发布于2016-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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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白玉老虎! 丨Lv 4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11 2016-06-25 举报
  • 黎小裕 丨Lv 0
    可以要求买方全款付清,或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1 2016-06-25 举报
  • 任红茹 丨Lv 2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责任
    +1 2016-06-25 举报
  • 红枫之家 丨Lv 5
    你好,可以要求买方全款付清,或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1 2016-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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