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十四年前我有因债权协议取得800平米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与国土资源局

    十四年前我有因债权协议取得800平米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合同并交付出让金后国土资源局颁发了560平米商用地使用权证,余240平米地国土资源局以该地块供地面积不够未给办理出让手续!后因政府规划原因未开发建设,四年前开发时国土局将我240平米地非法办出让给了他人,始维权,维权中发现我地在办出让手续时国土局承办人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档案内仅有我与国土局签订的合同,合同有我和该局法人签名并交付了出让金,国土局发了证请问1丶国土局内部审核程序缺失应不影响我该出让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2余下被国土局非法出让给他人的240平米地怎样才能取得合法使用权 北京市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 债权 举报

    提问者:城市麦芽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tuhua4 丨Lv 3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当面详谈。谢谢!
    +1 2016-06-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