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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问题是否受财产保全的影响

    2014年委托一家中介卖房,中介与一买家签定2万元诚意金后,与卖家协商好价格后,将2万元转给卖家,并约定某一天卖家回东莞与买家签合同(所签诚意金合同上标明:若卖家同意上述楼价或低于以上金额及上述第一条规定之各项要的条件并签署承诺,委托人即视为买卖已促成交易。卖方承诺到达受托方,委托人与卖家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受托人无需另行通知委托人即可将上述购房定金转交卖方)。 本约定星期一回去约合同,但是卖家出差在重庆,就电话让中介咨询买家时间延后两天是否可行??当时卖家说可以,结果过了几天中介说卖家不要房子了,要我们退回2万定金。中介私下还电话说过,买家看中其它更便宜的房子,还问我们是不是能便宜几万元卖给他算了。(这些都是电话聊天,没有录音保存) 当时因为买家已交了2万元,直接导致卖家拒绝了别家中介,现买家失信不要房了,并且已经过了买家和中介签定诚意金合同的时间2015年8月30日,卖家只能重找中介卖房。 2015年12月,另一家中介在便宜几万元的情况下找到另一买家,并诚信交易,现已完成过户,只等待银行放尾款的程序。此时,前中介不知是出于个人还是替买家想要回当时的2万元,不断地骚扰我们,说要申请财产保全,影响尾款的拖放时间。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1‘,当时中介转卖家2万元后,因为卖家在外地出差,约定回东莞后再写定金收据,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买家违约?2,如果中介转给卖家的2万元不是诚意金转为定金的话,对方反悔不要还要退回这笔钱,那收来有什么意义呢?3.现房子已过户新买家,如果中介真的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会真的影响到银行放尾款的时间?4.我想知道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卖家的胜诉机率是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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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zhai_miaomiao

    发布于2016-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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