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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簽買賣居間協議

    朋友8月下旬看中一套房子,中介要求付意向金并签下"买卖居间协议",由买方代理人签下,后因金额与房东交涉不成,又再要求买方加价,重签一份"买卖居间协议",此次金额房东同意了,隔日中介要求双方到场,再重签一份"买卖居间协议"并其内容由意向金转为定金,并约定付款日.合同签订日..等,但因后续卖方原本口头承诺的设备(已写明含在房价中)不愿留下,诸多让买方觉得卖方想占尽便宜之事,双方协商均无结果,买方不愿签下买卖合同,请问此"买卖居间协议"自始至终均为代理人签字,无委托授权书,这份协议是否仍是有效的?订金是否就无法追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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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茶的氤氲

    发布于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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