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下家没有按约定签定买卖合同,上家可以提出终止居间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吗?
近日本人通过中介与下家达成协议,三方签署了居间协议,约定签定3日内下家付5万定金,15日内签定合同。我在收了定金后,在规定时间里约了下家签合同。但双方就合同的补充条款有争议,下家坚持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就一笔勾销,而我则主张下家应该用现金补足,或承担违约责任。下家非要在贷款100%能办下来的情况才肯签买卖合同。因此那天没有签成合同。之后我在约定签合同日到来前一天,书面通知中介,请中介通知买家按约定时间签定合同。1周过去后,买家还是说他在银行那边了解贷款是否能办下来,仍没有约我签合同。我感觉对买家已经失去信任,不想再和他继续履行居间协议。并且我觉得是买家违约,我有权利追究他的责任。在我提出终止协议后,买家表示他愿意把违约责任写入合同,但我已经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请问:1、我是否可以这样做?这种情况下,我提出终止协议,不卖给他了,是否违约?2、我该如何从中介那要回房产证?3、我也不想黑买家定金,我想把钱退给他,我的产证拿回来,需要走什么程序?三方的居间协议里有一补充条款“若乙方因为贷款问题不能签订买卖合同,则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退回5000元意向金”,后来乙方补足了5万的定金。然后就一直在银行那边了解贷款的问题,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昨天和他说,不跟他签了,他说他一直在努力,他还是要买的,大家没达成一致。中介让我把5万定金给他,然后他把产证给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妥当?真没见过卖房卖的这么别扭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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