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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长期被他人居住,产权证在自己手中,遇拆迁能要回吗

    我家有两间房屋从60年代末至今一直被亲属居住,但产权证在自己手里,并一直由我们缴纳私产房屋土地税今年六月遇到拆迁,该居住者向拆迁办交出上有我父亲签名的其中一间房屋的买卖合同(另一间房屋没有拿出任何字据)大致内容是以200元为代价卖给他一间房子。我父亲90年代去世,是不是我父亲亲笔签名已无法考证,并且03年房屋所有权已变更在我的名下。请问律师,这间房子的产权应该归谁,拆迁款我们能拿到多大比例,走法律程序对我们有利吗;另间房子他们没拿出任何字据,产权是我们的,我们又缴纳了40来年土地税,这房子是不是应该归我们,拆迁款我们能拿到手吗,我们协商不成,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拆迁办 购房合同 房屋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惜樱如梦小筑

    发布于20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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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cl670 丨Lv 0
    现在你手中有房屋产权证,应当就是你的财产,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现在诉讼对你有利。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解决问题。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1 2010-1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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