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该退还是该起诉

    我于2005年与哈尔滨一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合同规定2006年底入住,并明确要求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并支持首付款.房子于今年7月份才开始办理入户,期间2008年11月底,他们因不能办理贷款,要求我们支付房子余款,否则入户时按现价支付,我们因为没有足够的现金没有支付.现在如果要房,余款就得按现价支付,我们递交了退房申请,他们又以法人没批,不予退钱.我想问,1\我们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开发商说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因为他们没有五证),如果去法院能否立案,要求按原价购买房子,法院是否支持2\如果我要求退款,开发商以没钱支付为理由,我该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期房 房屋预售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阳光甜橙

    发布于2016-05-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房地产小哥 丨Lv 7
    找律师吧,合同肯定有效。
    +1 2016-05-10 举报
  • 那些花尔 丨Lv 0
    这种纠纷只能通过法院来处理了,个人是解决不了的了,私了不行就公了,反正你有合同的,一切都应按合同走的,违反了就是违规了。
    +1 2016-05-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