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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中具体条款的解读

    我是甲方。房屋买卖合同中,有这样一段话(一字不差):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15日内向银行还清所欠的购房贷款,撤销房屋抵押登记,甲方在银行撤销房屋抵押后7日内,乙方将购房尾款提存到甲方账户。我按照合约规定,在乙方支付定金后15日内还清了贷款,但等了好久银行才能让我做撤销抵押,以至于收到定金到办完撤销抵押之间的时间超过了15天。我这种情况属于违约么?我认为银行办事的时间超出了我所能掌控的范围,不应当计入到15天的范畴内,这样的看法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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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清新愉快

    发布于2016-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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