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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方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损失怎么办?

    我和买方还未签订买卖合同,意向书上写3月25给我第一笔款项,按照正常流程当日即可去办理审税,贷款,21个工作日后即4月15号可以去过户,产证21个工作日后到手即5月6号(此为中介推算的时间),现在由于买方贷款可能出现问题,所以买方要求5.30号去过户,但是中介已经确认说不会出现差错,让买方按照正常时间签订合同买方不同意买方已经付了我20万定金+40万元。我是房屋置换,如果按照买方的幻想5.30才去过户,这样就恶意拖延我两个月的时间,耽误我与我的房东签订买房合同,由此拖延我该如何处理?请求帮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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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ngegaleee

    发布于2016-0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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