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土地证超期办理,要求赔偿$https://m.fang.com/ask/ask_140122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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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超期办理,要求赔偿
我购买的商品房于2007年1月交房,180日内办理了产权证,但是土地证2010年9月才办理下来,这个算不算违规,可以告开发商万分之二每日的赔偿吗?谢谢合同的约定是办理“房屋权属证”,我的理解应该是产权证和国土证,合同约定是违约给予每日万分之二的赔偿。这个明显是由于开发商没有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违法行为所致,所以我想请教这样的胜率有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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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unter_mj
发布于2010-12-09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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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林
丨Lv 4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起诉开发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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