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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了套拆迁房,今年12月才能过户,上家要求2月首付3到账。剩下的5月全款到账。因为不能签署买卖合同所以有一定风险,但又不想去公正,上家要求公证费我出,请问该如何避免风险,有没有其他方法,谢谢

    房产公证 购房合同 安置房 公证 举报

    提问者:89757

    发布于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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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周亮 经纪人
    对于动迁房有明确规定,不满三年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屋,公证处一般都不给公证的,即使做了公证,也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动迁房只要办理了房产证,买卖合同可以正常签,但是过户要等满三年,您想规避风险只能前期尽可能的降低付款比例,等能过户的时候再付剩余房款,望采纳
    +1 2016-01-07 举报
  • 杨波 经纪人
    找个专业的中介就结了!他们很乐意为你全程服务的
    +1 2016-01-07 举报
  • zijinmomo 丨Lv 4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公正也没用,万一之后碰到上家反悔不卖了,能退回你所付的首付也就算了,到时一赖账,你上法庭也不予支持的
    +11 2016-01-06 举报
  • 迷初 丨Lv 4
    没有办法规避风险,如果1年内房价涨了,卖家随时可以违约,直接二卖三卖,没合同连违约金都不需要付你,还可以玩失踪不过户,你唯一能指望的只是对方的人品,但在房价涨了10%以上的时候中国人有人品这话就没人信了。奉劝立即结束交易改买别的房,房子满大街都是,把自己置于一年战战兢兢毫无保障的交易里一点必要都没,到时候财房两失别的房也涨了就没意思了。
    +1 2016-01-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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