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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二手房被骗税款,中介没帮我完税

    2015年1月13号,我通过“金汇地产”(中介)买了套二手房。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的所有手续和合同都是委托中介方办的。我与中介方签订委托书办理两证和贷款服务。办理两证和贷款服务的费用中介方是以预收款的形式代收我的税费、贷款手继费。现两证已帮我办好,贷款也已帮我办好。我个人以为这件事情已经完结。现在问题来了,我收到了税局给我这套房子发来一份红头文件。税局核查我这套房子申报纳税时,涉嫌提交伪造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我拿着这份红头文件到税局(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厅)咨询,是卖方应交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没完税(这笔税金当时协商时由我方完税的),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补交。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税局给我看了中介方递交给税局的资料中,《房地产买卖合同》注明卖家唯一套住房已登记,(实际卖家不止一套住房),而已我手上的那份《房地产买卖合同》注明卖家是非一套住房已登记。就这份合同的不同,中介方收了我的税款,没帮我完税。现阶段中介以帮我办好两证为由,拒绝帮我完税。把责任推给产地交易中心和税局。说税局当时为什么不审查清楚。说税局审核不力。经过我与中介方几次协商,中介方只愿承担不高于中介费用(中介费是7600元)。我认为中介方(金汇地产)诈骗我的钱。金额是23762.83元(贰万叁千七百六十二元八角三分)我该如何去向中介方追回这笔税费。我还没报警。备注:金汇地产(中介方)代收我的税费是没给我开收据的,签了一份包过户协议。这份协议上注明预收过户所需费用30000万元(叁万元)。只要他们(中介方)能帮我办好两证,不管支出多少费用都不用我再付任何费用。我手中已经没有这份包过户协议书。我个人以为得了两证,办好了贷款,给卖方付清房款,有了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就完事了,中介方给了这些资料我后,中介方要求我把包过户协议,与金汇地产(中介方)所签的合同收去。我没保留与中介方签订的合同与包过户协议。 北京市

    购房 个人所得税 建设用地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zxiong9012

    发布于2015-12-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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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hauwengsang 丨Lv 2
    可以起诉要回。
    +10 2015-12-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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