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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只写了男方姓名,按照新的婚姻法是否永远属于男方婚前财产?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首付款)购房,对于出资份额签署了一份出资声明且找了见证人签字,本想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写双方姓名,后被告知因网签时只有男方姓名,所以房产证也只能写男方姓名,若向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添加房产共有人,是否必须先领取结婚证?房本现抵押在银行,如果添加房产共有人是否需要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如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另外如果无法申请添加房产共有人,按照新的婚姻法,该房是否永远属于男方单独所有?我们所签署的那份出资协议是否能公平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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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oStar影院

    发布于20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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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uyan329 丨Lv 4
    对于婚前购房签署的出资声明,只要有双方的签名和见证人的签名,就是一份法律认可有效的财产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按照出资份额分割,也可酌情考虑弱势一方。
    +1 2010-11-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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