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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

    父母双亡后留下房产一套,经我们弟兄四人协商后在公证处暂将房屋产权证移在了我本人名下,并且我们四人共同签订了房屋继承分配协议书,主要内容是;该房产归各继承人共同所有,为方便今后房屋拆迁和处置,暂将产权证移在我本人名下,如该房屋在房产证移到我本人名下之日起(五年内)不拆迁或有其他任何变故由各继承人共同协商处置办法并按协议规定进行分配(为了照顾我按百分之40分配给我本人,他们三人各自百分之2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处置,我们四人在协议书上各自签了名。(五年)期限快到了房屋又不拆迁了。我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现在房子的产权证是我的名字,平日里我一直不让他们进这个家门我有错吗?如果按照协议他们向我要回各自的份额我不同意行吗?我原来有一处公有住房,房证是我的名字,产权是房管所的,我能算是无房户吗?如果到时协商不成他们要是打官司能赢吗?衷心希望给予回复,谢谢!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小雅CC

    发布于2015-11-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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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王爷-公主 丨Lv 0
    您好,1、你可以不让他们进门;2、按照约定的你需要给他们各自的份额补偿;3、你不算无房户;4、按照公证的文书打官司对方赢面比较大。
    +1 2015-11-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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