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房产过户,土地证要求加钱过户,合理吗?

    原告于1997年购得一套住房,当时只有房产证(已过户),没有土地证。有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办理房产证过户及必要过户手续”。2009年办理土地证,土地使用性质为拆迁安置划拨用地。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协助办理土地证过户,均以房价上涨,要求补偿1万元为条件,才给办理过户。人民法院是否能强制判决,或下达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决定书,凭决定书办理过户? 北京市

    房价 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西环张三爷

    发布于2015-09-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ogege 丨Lv 4
    可以诉讼解决
    +1 2015-09-01 举报
  • 情感月光 丨Lv 4
    买卖协议有效的,按原来的协议要求过户就可以。
    +1 2015-09-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