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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定金纠纷

    我在8月3号在某楼盘购买商品房,购房前看到该楼盘在网上信息标明房产使用权为70年,于是没认真咨询就交付了3万元定金,但后来听到该楼盘的业主讲房产使用权为35年,已购房的业主之前有去售楼处闹,后来售楼处就自己在业主的房产证上增加了土地使用权限到2071年,增加到2017年的土地使用权限还是用笔手写的,盖的章也是售楼处的(这个章有法律效益吗?)。现在我就跟售楼处的人说先拿出房产局批下到2071年的使用权,但是售楼处迟迟拿不出来,一拖再拖,还让我们自己去房产局问,但房产局的人也说不知道能不能批下来,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还能拿回我的定金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定金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chen0596cong

    发布于2015-08-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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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梦机 丨Lv 2
    土地使用权,自开发商拿地时就开始了,基本上不可能增加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1 2015-08-28 举报
  • wuchqing449 丨Lv 3
    解除合同要求退还。
    +1 2015-08-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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