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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由父母出资付首付由夫妻负责还贷款买的房 怎样才能保证父母首付部分不计入婚后共同财产

    不想去做公证 怕影响夫妻感情 北京市

    共同财产 贷款 首付 举报

    提问者:dwb_lps

    发布于2015-07-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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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草桥紫藤 丨Lv 3
    不离婚你们就要过一辈子就不要计较那么多,如果以后你们离婚了也不用担心。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现已有法律保护以下是援引的解释条文,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以后有钱了可以和老公商量还给父母,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1 2015-07-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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