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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2012年11月在河南平顶山交付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直到2014年7月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人于2012年11月在河南平顶山交付定金购买商品房一套,直到2014年7月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11月开始还房贷,合同约定于2015年5月31日前房屋交付使用,其中延期交房违约赔付约定为一次性赔付已缴房款的万分之一,没有说延期多久等问题。直到现在还没通知交房验房的事情,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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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躲在墙下等红杏

    发布于2015-07-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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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探索综合 丨Lv 0
    你好!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计算需要结合各方面情况。
    +1 2015-07-19 举报
  • 盖拉府 丨Lv 0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谢谢
    +1 2015-07-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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