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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方面的纠纷

    您好!向您咨询一下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纠纷。具体案情:2005年乙方在依小镇上买了甲方的地基,价款为4万,当时已付1万,其余3万甲方以借款的方式借给乙方,并约定乙方建房后留一间房给甲方居住,不收租金和水电费;甲方也不收这3万元的利息。在此,甲方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之间也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合同。后来乙方办理了准见证,并于2005年7月6日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05年8月12日办理了产权证。房屋建成后甲方居住到乙方房屋的三楼,随后外出打工。2010回来后,甲方经常在家闹事,向乙方索要15万元,因为甲方与乙方是亲兄妹,乙方遂决定给予15万。咨询问题:我想问下,如果要彻底解决此事,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应是什么合同?是地基买卖合同还是什么合同?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查看,请帮忙解决!再次感谢!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房产纠纷 房地产 房屋 举报

    提问者:电子与生活

    发布于2015-07-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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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富贵二胖 丨Lv 4
    双方一致同意,在不违法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就行,名字叫什么不重要。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的话,土地使用权是不能转让或者买卖的,可以用长期租赁的方式或者其它合作的方式约定。
    +1 2015-07-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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